首届“东华·圣华盾”杯职业工装设计大赛
大赛章程
大赛目的:
此次大赛的举办希望能给服装院校培养市场型人才提供了一个平台,为企业与院校及所需人才之间搭建桥梁。参赛作品要充分体现实用性、创新性和时代感。让学生在今后的设计工作中更好更快地与市场贴合,真正做到设计为社会服务。在调动本校学生和服装工作者广泛参与的前提下,让企业发现更多的服装设计人才,让学生自己将来有更宽的就业之路。通过与企业合作,使学生的参赛作品转化成商业资源,直接参与到市场品种的设计和开发中。通过大赛挖掘出优秀的应用型设计人才,在市场品牌激烈竞争的时代,提高企业竞争力,振兴纺织服装产业,扩大内需,提升国际竞争力,积极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财富。本次大赛作品要求实用功能性设计和美观创新型设计为双核心,并通过设计作品的功能价值和美观价值来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帮助职业服装行业达到培育品牌、造就品牌的目的。
主办单位:东华大学服装学院
江苏圣华盾服饰有限公司
大赛评审委员会:
本次大赛设置评审委员会,对正式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为保证对作品的正确评价和导向,将邀请东华大学领导及资深专业教师、江苏圣华盾服饰有限公司领导及专业人员等共同组成评委;为保证作品遴选的公正性上述评委名单将于宣布评奖结果的同时公布。
大赛规则条款 :
本规则以下条款已经大赛评委会审核、确认,参赛者及相关组织、机构(人员)应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参赛者资格
具备本次大赛“参赛者”资格的人员是指按照本规则正确提交参赛作品的东华大学范围内的专业服装设计学生及服装设计爱好者。
二、参赛方式
1)大赛组委会仅接受在大赛截止时间前以递交的方式正式提交的参赛作品。
2)迟延提交的作品将失去参评资格。
3)本规则界定的“正式提交”作品要求: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时,应同时提交按照本规则规定填写、签署的参赛表格和著作权承诺函。
4)待大赛组委会确认上述参赛作品、参赛表格、著作权承诺函均于大赛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至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作品方视作正式提交。
三、投递地址、电子邮件地址:
参赛者应将填写并签署完毕的参赛表格(原件)及著作权承诺函(原件)粘贴在参赛作品背面,以送达的方式投送至以下地址:
1)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3教北楼310东华大学服装学院职业服研究所
联系人:厉莉、潘松
电话:021-62378605-28
[注]如参赛者拒绝填写(签署)或不实填写(签署)和(或)不完整填写参赛表格,将被视作相关参赛作品未经正式提交。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作品的,提交内容中应包括完整填写的全部参赛表格。主办单位将默认其认同比赛规则及其参赛承诺。
四、大赛截止时间:
参赛者正式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采取投递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参赛作品、参赛表格、著作权承诺函的,提交时间以均以送达时间为准。
五、参赛作品设计要求:
大赛主题:安全防护、完美形象
安全防护:设计的服装应符合劳动保护和行业工作环境的特点。
完美形象:服装的款式、颜色等符合国际工装的流行趋势。体现企业员工形象,同时结合国内的消费理念和习惯。
行业组别:电力行业组、烟草行业组、航天军工企业组、石油石化组、煤炭行业组、
钢铁行业组。
设计要求:每位选手可任选一组行业设计一套完整的企业职业工装(也可一人多套递交不同行业的整套设计)(注:每行业的设计作品,要求季节男女完整,不得改动或漏掉)。
每组设计包括:春秋男女装、夏季男女装、冬季男女装。(共6套服装)
应征作品应主题突出,在设计中将功能与美观巧妙结合,体现出各个行业的内在精神,更好地展示服装的功能性。设计图稿手法不限(手绘、水彩、电脑3D、PHOTOSHOP等均可)。
投稿要求:
比赛第一阶段以服装效果图为主:
[a]彩色效果图:每组参赛作品,单独绘制,大小规格为
[b]设计稿上要注明构思说明、灵感来源、色彩、款式、细节、功能说明等。
[c]每套服装的右下角画背面结构图。
以上参赛资料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留底。
入围决赛人数:每组行业入围3组,共计18组作品。
服装制作:入围决赛的选手可享受由主办单位之一江苏圣华盾服饰有限公司提供的免费服装面料及服装制作,也可自行制作或委托其他单位制作(自费)。入围选手须在指定时间内赴制作地指导成衣的完成。
[注]所有成衣作品归制作单位所有。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为获奖的参赛者分别设置以下奖项:
n一等奖:1名(10000/人)奖金、证书
n二等奖:2名(3000元/人)奖金、证书
n三等奖:3名(1000元/人)奖金、证书
n单项奖:创新设计奖(1名)、应用潜力奖(1名)、功能设计奖(1名)、突出视觉奖(1名)奖金、证书。
上述奖金所述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参赛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大赛日程
2010年7月~9月——成衣制作阶段 。
八、提交作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理和著作权归属
本次大赛属委托创作活动,委托方为江苏圣华盾服饰有限公司,受委托人为参赛者。
所有投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参赛表格、著作权承诺函)概不退还。参赛者及其它相关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指导教师)同意其对参赛作品所享有的全部著作权,应按参赛者(及指导教师)签署的著作权承诺函所述处理。
九、参赛作品的使用和展现
自参赛作品正式提交之日起,组委会有权使用或许可他方在使用参赛作品,通过制作、印刷或电视转播等方式在各种媒体中展现。
十、争议
对本规则、参赛表格及著作权承诺函产生的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法 律 声 明
一、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等机会。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前述非法行为发生,参赛者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三、大赛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取消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对潜在可能发生的损害保留请求赔偿的权利。大赛组委会 对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四、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自作品提交之日不得进行任何商业使用,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八、为便于赛事的组织、评选工作,参赛者自提交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之日起,即不可撤销地将其对参赛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对构成参赛作品的任何部份(包括但不限于平面或立体的图像或图形、色彩及其组合及任何文字说明)所拥有的全部权利(其署名权除外),以及以该参赛作品为素材的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权,无条件转让给主办方。
九、参赛者、指导老师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的基础上签署并提交参赛表格、著作权承诺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构成对其的法律约束力。